某单位《供应商知情告知书》公告
(2022-JHDFJJ-F3002)
******有限公司”在取得联系后拒绝提供《供应商知情告知书》接收地址及其他接收方式,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现将《供应商知情告知书》在军队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视为告知。供应商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具有申辩权利,逾期视为放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荣誉室(墙)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2-JHDFJJ-F3002
三、违规情形
******有限公司在参加某单位荣誉室(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2-JHDFJJ-F3002)采购活动中,对于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自行拟定的内容,存在多处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异常一致的现象(包含格式、字体、行间距等),且所提供******有限公司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基本属实。
四、告知内容
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采购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四款“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视为投标(报价)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按照无效投标(报价)处理”,《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九款“围标、串标和挂靠其他企业的,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第三十九条“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不能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相关项目代理人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禁止时限与供应商处罚期限一致”。拟作出以下处理:
******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9)、法定代表人鲁建华(身份证号码:************74)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曹世寿(身份证号码:************30),3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供应商对本公告内容在公示期如有疑问可进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我单位将上报上级单位进行处理。
五、公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7个工作日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助理
办公电话:******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