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咨询采购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代理编号:DF-CH-YXZY******)已由******有限公司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咨询采购竞争性谈判(二次)。
1.2项目情况:采购人为国企性质单位,主要服务于行政机关或央国企单位,项目多为技术服务类、系统集成类和工程服务类,项目数量较多,实施内容较为复杂,合作的供应商包括央国企和中小微企业。拟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通过其提供专业服务,有效防范采购人在合同签订与履行、项目实施交付、资金往来、客户信用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提高企业合规治理能力,增强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法律意识。
1.3采购内容描述:公司选聘一家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作为公司法律顾问单位,由法律顾问单位指派1名执业律师作为我公司法律顾问的主办律师,提供以下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1.3.1为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意见;
1.3.2 审核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1.3.3 合同模板优化与审核;
1.3.4 法律培训服务;
1.3.5 其他公司法律顾问所必需的法律事务工作。
1.4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需求描述 | 单位 | 数量 | ||
1 | 法律咨询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 项 | 1 |
1.4不含税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11万元(第一年、第二年预算分别为5.5万元)。
1.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11万元(不含税)(第一年、第二年预算分别为5.5万元),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 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标段的应答;
2.2 应答人能开具符合税法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 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5 ******事务所执业证明文件和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2.6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6.1满足应答须知及竞谈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6.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6.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6.4.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
2.6.5.应答人承诺满足本项目《保密协议》要求,并在中选后与采购人签署《保密承诺书》。
2.6.6.不得对提供咨询的项目等信息对外披露,需提供承诺函,若有违反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6.7.应答人律师在聘用期间,不得从事有损采购人利益的活动,不得接受采购人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三、 采购文件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3.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3.3提交购标申请及支付标书款: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进入招标采购中心主页左侧导航栏—谈判项目管理-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信息后点击保存。然后在左侧导航栏—谈判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信息列表,选择刚才参与的项目点击“项目跟进”,进入到项目页面后可以点击“首页”查看参与标段的基本信息,点击“购买采购文件”按钮,然后勾选需要够购买的标段点击“立即结算”,使用沃支付完成采购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联通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载详见“共享文档下载”)。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应答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应答人需注意超过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则无法支付采购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3.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沃支付。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标书费、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接收邮箱请供应商仔细填写《发票填开明细表》,详见文件附件。。
3.5文件费用交纳账户如下:
采购文件费用须使用沃支付账号网上支付。(注:沃支付账户注册可以按企业账户注册或者按个人账户注册,如为企业账户注册,审批时效约2个工作日;如为个人账户注册,注册成功即时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商户编号:************;
具体操作流程可在系统管理的共享文档中下载《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人在线支付流程操作指引》
四、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平台”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09时30分。
因应答人原因造成应答文件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未正常上传的,视为撤销其应答文件;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出现电子应答文件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启报价前应答人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经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确认并提供该应答人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为准。同时,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请供应商注意工商年度报告中的登记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是否为自己企业的联系方式,如发现与其他供应商的工商注册联系方式一致,后果自负。
4.2本项目将于应答截止时间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开启报价,由于采用电子招投标,应答人需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并提供能够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查询到iPASS业务员联系人(非管理员角色),否则无法获取电子采购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应答;请应答人及时购买最新版iPASS电子证书,完成电子证书绑定操作。使用iPASS登录系统后,使用沃支付账号进行网******有限公司合作方自助服务门户系统(******,联系电话:010-******-3-8-2,邮件地址:******)进行操作。应答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确认开启结果。应答人签名确认账号须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如已经使用非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的账号报名参与本项目,应答人应通过平台修改负责人功能将信息变更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该操作需在确认报价前,如已签名确认报价,则参与项目账号无法修改)。如应答人使用其他账号(非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账号)签名确认(如不签字确认也会显示为其他账号未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应答人自行负责。如对开启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启结果。
4.2.1如经确认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启或解密,应答文件以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为准。
4.2.2应答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传的应答文件在开启或解密出现异常时,该应答人未按时递交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须按4.1要求提供),或递交电子PDF版含签字盖章的全套应答文件无法打开的,将被视为放弃应答。
4.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未按照本邀请函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4.4应答人针对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转3转3(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301室
联系人:杨先生、张女士
电 话:0451-86359651、******、******53
电子邮件:hljttsc_yang@126.com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国民街14号
联系人:宋经理
采购人联系方式:******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采购人:******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9月19日